Tuesday, January 17, 2006

结婚注册~前奏曲(一)

男人和女人终于达成共识,预定于公元2006年元月12日(农历十二月十三)注册为合法夫妻。男人选择了在老家槟城注册,因要配合两老成为男人女人的结婚见证人,以免他们远途奔波。 老 妈也帮了很大的忙, 帮了男人女人拿注册表格外,还为男人女人到处奔波,寻找注册官。因如要跟足政府的明文规定,男人女人的注册表格必须当众公布21天, 看有谁反对呼?女人也因不是本州(槟州)人,女人更需要会女人家乡吊表格!男人女人认为这太无聊了,所以就决定在佛学会注册。一来不必那么麻烦,二来女人 也不必会家乡吊表格,只是“意思意思”的在槟州住上三天,就可以成为槟州的“永久居民”了。呵呵。所以,男人女人也在注册三天前就回家了。 原来,如果要通过会馆注册,当事人还是要跑一趟政府的国民登记局的。男人和女人也不惜槟州的炎热,以一天的时间内跑了两场的政府部门了!

政府国民登记局就在大山脚。当天天气好晒哦!男人女人都被太阳晒得黑黑的!

登记局的官员蛮友善的,是一个在登记局服务了蛮久的印度人。记得男人12岁的身份证是他帮
男人弄的。

登记官一看我们是来登记结婚的,他嘴角就扬了一下。满脸友善的问男人女人“是否真的决定要在一起了?”。呵呵。女人笑到脸都红了!接着,他还和我们说了一下夫妻相处秘方呢!呵呵

官员帮我们登记后,就很热情的告诉我们说,“你们的注册表格还要经过一个宣誓官的亥对哦!你们不必去远远的,就在对面就有一个了!”

宣誓官也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哦。看到我们递上结婚表格,也是扪心一笑,也和我们说了一些相处秘方哦。呵呵。女人再次脸红红的!





当天的太阳好可爱哦!晒到男人女人眼都眯眯的。呵呵







卡哇以~~~~







好热哦~~~ ^_^"'

1 comment:

  1. 討厭啦,
    男人玩臭!
    那張照片男人還是放上來了!
    看來另外一張也...
    女人要水水見人啦!
    昏倒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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